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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投資者應知應會問答:非法期貨類

日期:2020-05-26    來源:金源期貨    作者:金源期貨    點擊量:6525

1.非法證券期貨活動由誰負責查處?

答:根據《證券法》、《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厲打擊非法發行股票和非法經營證券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06〕99号)的規定,非法證券期貨活動的查處和善後處理工作按屬地原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負責。涉及多個省(區、市)的,由公司注冊地的省級人民政府牽頭負責,相關省(區、市)要予以積極配合。發現涉嫌犯罪的,應及時移送公安機關立案查處,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國證監會的職責主要是根據公安、司法機關要求,對非法證券期貨類案件從專業角度出具性質認定意見及進行案件移送等。


2.非法證券期貨活動會給投資者帶來什麼風險?

答:非法證券期貨活動是一種典型的涉衆型違法犯罪活動,嚴重幹擾正常的經濟金融秩序,破壞社會和諧穩定。不法分子往往使用虛假身份和虛假信息,通過誇大宣傳、承諾收益等手段,以各種形式作掩護,引誘投資者上當受騙。不法分子騙取投資者錢财後,往往立即揮霍一空,或者逃之夭夭,投資者損失難以追回。

需要注意的是,投資者參與非法證券期貨活動不受法律保護。根據1998年國務院發布的《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第18條規定,“因參與非法金融業務受到的損失,由參與者自行承擔”。投資者如果參與非法證券期貨活動,将面臨“責任自負,損失自擔”的結果。


3.如何識别非法證券期貨活動?

答:近年來,随着政府對非法證券期貨活動打擊力度的不斷加大,不法分子從事非法證券期貨活動的手法不斷翻新,非法證券期貨活動的隐蔽性也越來越強。識别非法證券期貨活動,可以從以下四個方面來判斷:

(1)看業務資質。證券期貨行業是特許經營行業,按照規定,開展證券期貨業務需要經中國證監會批準,取得相應業務資格。未取得相應業務資格而開展證券期貨業務的機構,是非法機構,請不要與這樣的機構打交道,以免上當受騙。投資者如果想要知道一家公司是否獲準公開發行,可以通過中國證監會網站(www.csrc.gov.cn)查詢行政許可信息欄目,同時還可以登錄上海證券交易所(www.sse.com.cn)、深圳證券交易所(www.szse.cn)網站查詢新股發行的具體信息;如果想要知道一家公司或人員是否具備證券期貨業務資格,可以登錄中國證監會網站或中國證券業協會(www.sac.net.cn)和中國期貨業協會(www.cfachina.org)網站進行查詢。另外,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也是經國務院批準的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投資者可以登錄其網站(www.neeq.cc)查詢具有主辦券商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和挂牌公司有關信息。

(2)看營銷方式。開展證券期貨業務活動,要遵守證券期貨法律法規有關投資者适當性管理的要求,合法的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在進行業務宣傳推介時,一般會采用謹慎用語,不會誇大宣傳、虛假宣傳,同時還會按要求充分揭示業務風險。但是,不法分子大多利用投資者“一夜暴富”或急于扭虧的心理,較多采用誇張、煽動或吸引眼球的宣傳用語,往往自稱“老師”、“股神”,以“跟買即漲停”、“推薦黑馬”、“提供内幕信息”、“包賺不賠”、“保證上市”、“專家一對一貼身指導”、“對接私募”等說法吸引投資者。證券期貨投資是有風險的,不可能穩賺不賠。

(3)看彙款賬号。一般來說,非法證券期貨活動的目的是為了騙取投資者錢财,獲取非法所得。為達此目的,不法分子往往會采取各種推銷手段,如打折、優惠、頻繁催款、制造緊迫感等方式,催促投資者盡快将資金打入其控制的銀行賬戶。合法證券期貨經營機構隻能以公司名義對外開展業務,也隻能以公司的名義開立銀行賬戶,不會用個人賬戶或非本機構賬戶進行收款。投資者在彙款環節應當格外謹慎,如果收款賬戶為個人賬戶或與該機構名稱不符,投資者一定不要向其彙款。

(4)看互聯網址。非法證券期貨網站的網址往往采用無特殊意義的字母和數字構成,或在合法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網址的基礎上變換或增加字母和數字。投資者可通過證監會網站或中國證券業協會、中國期貨業協會網站,查看合法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的網址,不要登陸非法證券期貨網站,以免誤入陷阱,蒙受損失。


4.受到非法證券期貨活動侵害後如何處理? 

答: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非法證券期貨活動的查處和善後處理由地方人民政府負責。投資者受到非法證券期貨活動侵害後,為使不法分子及時得到查處,盡可能挽回損失,請在第一時間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或者向當地工商部門、證券期貨監管部門反映。投資者應妥善保管好合同、彙款單、銀行流水等憑證以及通話短信記錄、交易記錄等材料,提供給地方政府有關部門,以便其查處非法證券期貨活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中國證監會于2008年1月2日聯合印發的《關于整治非法證券活動有關問題的通知》對非法證券活動受害人的救濟途徑作了規定,如果非法證券活動構成犯罪,被害人應當通過公安、司法機關行使追贓程序追償;如果非法證券活動僅是一般違法行為而沒有構成犯罪,當事人符合民事訴訟法規定的起訴條件的,可以通過民事訴訟程序請求賠償。



——來源:中國期貨業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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