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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者教育

客戶須知

日期:2023-07-21    來源:銅冠金源期貨    作者:銅冠金源期貨    點擊量:562

客戶須知



一、客戶須具備的開戶條件

客戶應是具備從事期貨交易主體資格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關允許參與期貨交易的經濟組織。

自然人開戶須滿十八周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客戶須以真實的、合法的身份開戶。客戶須保證資金來源的合法性。客戶須保證所提供的身份證明文件及其他有關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

二、開戶文件的簽署

自然人開戶的,必須由客戶本人簽署開戶文件,不得委托代理人代為辦理開戶手續。

法人、其他經濟組織等機構客戶開戶的,可委托代理人辦理開戶手續、簽署開戶文件。委托代理人開戶的機構客戶應向公司提供真實、準确、合法、完整有效的開戶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及其他資料。

特殊單位客戶開戶的,應當遵守中國期貨市場監控中心和各期貨交易所關于特殊單位客戶開戶的規定。

三、客戶須知曉的事項

(一)知曉期貨交易風險

客戶應當知曉從事期貨交易具有風險,在開戶前全面評估自身的經濟實力、産品認知能力、風險控制能力、生理及心理承受能力等,應仔細閱讀并簽字确認《期貨交易風險說明書》。

(二)知曉期貨公司不得做獲利保證

客戶應當知曉期貨交易中任何獲利或者不會發生損失的承諾均為不可能或者是沒有根據的,期貨公司不得與客戶約定分享利益或共擔風險。

(三)知曉期貨公司不得接受客戶的全權委托

客戶應當知曉期貨公司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接受客戶的全權委托,客戶也不得要求期貨公司或其工作人員以全權委托的方式進行期貨交易。全權委托指期貨公司代客戶決定交易指令的内容。

(四)知曉客戶本人必須對其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客戶代理人是基于客戶的授權,代表客戶實施民事行為的人,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内以客戶名義進行的行為即視為客戶自己的行為,代理人向客戶負責,客戶對代理人代理行為的後果承擔一切責任。

(五)知曉從業人員資格公示網址

有關期貨公司期貨從業人員的信息可以通過中國期貨業協會網站(www.cfachina.org)的期貨從業人員執業資格公示數據庫進行查詢和核實。

(六)知曉期貨保證金安全存管的有關規定

為保障期貨保證金的安全,客戶應當知曉并遵守中國證監會有關期貨保證金存取的規定,應當确保将資金直接存入中國期貨市場監控中心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國期貨市場監控中心)公告的期貨公司的期貨保證金賬戶,期貨保證金的存取應當通過客戶在期貨公司登記的期貨結算賬戶和期貨公司的期貨保證金賬戶轉賬辦理。 

(七) 知曉期貨公司的期貨保證金賬戶和結算資料的查詢網址

客戶可以登錄中國期貨市場監控中心網站(www.cfmmc.com或www.cfmmc.cn),了解有關期貨公司的期貨保證金賬戶信息以及期貨公司為客戶提供的結算信息。

(八) 知曉并遵守法律法規、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及相關業務規定

客戶知曉參與期貨交易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期貨交易所不時制定、修訂或頒布的交易規則以及業務規則。當客戶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及相關業務規定時,可能面臨被提高保證金、限制開倉、強行平倉、期貨公司拒絕客戶委托或者終止經紀關系等措施,由此産生的後果及損失,都将由客戶自行承擔。

客戶應當遵守的法律法規、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及相關業務規定,包括但不限于,關于異常交易行為的規定,關于實際控制關系賬戶報備的規定,以及關于程序化交易報備的規定。客戶應當主動配合期貨公司開展日常管理活動,積極配合期貨公司進行相關調查并如實提供相關資料。

(九)知曉并遵守期貨交易所有關異常交易、實際控制關系賬戶、大戶報告、程序化交易報備等相關的規定

客戶應當知曉并遵守期貨交易所對自成交、頻繁報撤單及其他異常交易行為的有關規定。

客戶應當知曉并遵守期貨交易所關于程序化交易的相關規定,如存在符合期貨交易所規定的報備情形,應當及時告知期貨公司,由期貨公司向期貨交易所報備。

客戶應當知曉并遵守有關實際控制關系賬戶認定及報備的相關規定。

客戶違反上述規定,經期貨公司提醒、勸阻、制止無效時,期貨公司有權采取提高交易保證金、限制開倉、強行平倉、限制出金、拒絕客戶委托或者終止經紀關系等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客戶承擔。

(十)知曉并遵守期貨交易所持倉限額、交易限額規定

客戶應當知曉并遵守期貨交易所對期貨合約與期權合約的持倉限額、交易限額的有關規定。

客戶違反上述規定,可能被采取限制開倉、強行平倉等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客戶承擔。

(十一)知曉并遵守期貨交易所和期貨公司有關連續交易的業務規則

客戶參與連續交易的,應當認真閱讀期貨交易所關于連續交易的業務規則及期貨公司有關連續交易的規定,充分了解并遵守連續交易在交易時間、開戶、資金劃撥、風險控制、應急處置等方面的特殊規定。

參與連續交易是指客戶在日盤收市後持有連續交易品種頭寸或在連續交易期間買賣連續交易品種合約。

(十二)知曉從事中間介紹業務證券公司的有關規定

證券公司從事中間介紹業務限于以下服務内容:

1.協助辦理開戶手續;

2.提供期貨行情信息、交易設施;

3. 協助期貨公司向客戶提示風險;

4.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服務。

從事中間介紹業務的證券公司不得代理客戶進行期貨交易、結算或交割,不得代期貨公司、客戶收付期貨保證金,不得利用證券資金賬戶為客戶存取、劃轉期貨保證金,不得代客戶下達交易指令,不得利用客戶的交易編碼、資金賬号或者期貨結算賬戶進行期貨交易,不得代客戶接收、保管或者修改交易密碼,不得為客戶從事期貨交易提供融資或擔保。

(十三)知曉并遵守反洗錢、反恐融資、反逃稅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客戶應當知曉并遵守反洗錢、反恐融資、反逃稅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客戶應當知曉并遵守不得利用期貨賬戶從事洗錢或恐怖融資活動、不得有逃稅行為,知曉期貨公司作為金融機構承擔反洗錢、反恐融資、反逃稅義務,客戶應積極配合期貨公司開展反洗錢、反恐融資、反逃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客戶身份識别、可疑交易報告、風險等級劃分、賬戶實際控制關系申報等。

客戶有義務配合期貨公司開展各項反洗錢合規工作。客戶應保證其提供給期貨公司的各項身份證明文件及其他相關材料都是真實、準确和完整的,并将根據期貨公司的要求,就其身份及資金來源狀況進行說明或提供補充證明材料,積極配合期貨公司或人民銀行開展的反洗錢調查。

客戶存在洗錢、恐怖融資或逃稅行為的,需要承擔法律責任,構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責任。

(十四)知曉應當妥善保管密碼

期貨公司将在客戶開戶完成後向客戶提供資金賬号及相對應的初始交易密碼、初始資金密碼和中國期貨市場監控中心提供查詢系統的用戶名及對應的初始密碼。

客戶應在入金前更改上述密碼(必須更改為8位數以上的數字加英文)。客戶辦理入金後視為已修改上述密碼,随後的一切操作均視為客戶或獲得客戶授權方的行為,相應的結果由客戶承擔。

客戶有安全保管自己的各項密碼的義務,客戶應重視并加強賬号、密碼的各種保護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不使用過于簡單的密碼;避免以相關證件号碼作為密碼;定期修改密碼;在輸入密碼時謹防他人偷看;不對他人洩露密碼信息等。因客戶原因未能妥善保管密碼而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客戶本人自行承擔。

(十五)知曉電話錄音的法律效力

客戶應當知曉,根據相關法規規定,通過電話達成的口頭協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期貨公司與客戶之間電話的錄音所證明的内容與書面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期貨公司可以通過電話對客戶進行風險揭示、約定合同生效、追加保證金通知、調整保證金比例、發出強行平倉通知、交割保證金催繳通知、約定手續費标準、約定保證金标準,以及開展合規、反洗錢相關工作,處理投訴糾紛等工作用途。

(十六)知曉投資者适當性制度的有關規定

客戶應當滿足中國證監會、中國期貨業協會、期貨交易所及期貨公司關于投資者适當性管理的規定。期貨公司根據法律法規、期貨交易所業務規則、行業自律規則的各項要求對客戶進行适當性評價。評價結果不構成對客戶的投資建議,不構成對客戶的獲利保證。期貨公司履行投資者适當性職責不能取代客戶的投資判斷,不會降低期貨交易的固有風險,也不會降低客戶應當承擔的投資風險、履約責任以及費用。客戶不得以不符合适當性标準為由拒絕承擔期貨交易結果。

客戶應當如實申報開戶材料,不得采取虛假申報等手段規避投資者适當性制度要求。客戶應當遵守“買賣自負”的原則, 承擔期貨交易的履約責任,不得以不符合投資者适當性标準為由拒絕承擔期貨交易履約責任。客戶應當通過正當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客戶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時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不得侵害國家、社會、集體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不得擾亂社會公共秩序、期貨交易所及相關單位的工作秩序。

(十七)知曉有關休眠賬戶的規定

客戶應當知曉并遵守證監會有關休眠賬戶的規定。客戶賬戶被認定為休眠賬戶的,将被限制開新倉交易權限及出金權限,如需轉化為非休眠賬戶,應按照規定申請激活。

休眠賬戶是指截至休眠認定日,同時符合開戶時間一年以上、最近一年以上無持倉、最近一年以上無交易(含一年)、結算後客戶權益在1000元以下(含1000元)四個條件的賬戶,以及其他符合休眠賬戶規定情形的賬戶。

(十八)知曉不得參與期貨市場非法配資活動

客戶應當知曉非法配資活動違反了期貨市場有關開戶管理、賬戶實名制、期貨經紀業務等方面的法律法規。

客戶參與非法配資活動的,期貨公司有權采取拒絕客戶委托或者終止經紀關系等措施,并向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報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客戶承擔。

(十九)知曉利用輔助交易手段的相關事宜

在使用期貨公司提供的基本網上交易軟件外的其他交易手段進行期貨交易的,由于條件設定多、操作難度大、存在不确定等因素,最終交易結果可能與預期不相符。客戶使用該等交易手段,即視為客戶已經知曉并接受前述風險因素,并已經具備相應的操作知識和技能,由此而導緻的一切後果,均由客戶自行承擔。

(二十) 知曉《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的有關規定

期貨公司根據法律法規要求了解客戶的稅收居民身份,識别非居民金融賬戶,收集并報送賬戶相關信息。客戶應當如實填報稅收居民身份信息,配合期貨公司開展盡職調查。

客戶賬戶情況發生變化導緻原填報的稅收居民身份信息不準确或不可靠的,客戶應當按照要求重新提供有關材料,否則将視為非居民賬戶進行管理。

(二十一)知曉居間人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居間人是指接受期貨公司或者客戶委托,為其提供訂約的機會或者訂立期貨經紀合同中介服務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對于受期貨公司委托的居間人,期貨公司按照居間合同的約定向其支付報酬。居間人獨立承擔基于居間關系所産生的民事責任。

居間人不屬于期貨公司工作人員。居間人無權代理簽訂《期貨經紀合同》,無權成為客戶的指令下達人、資金調撥人或結算單确認人。居間人在從事居間活動時,不得向客戶隐瞞自己的居間身份,也不得隐瞞或誇大期貨投資的風險或收益;不得向客戶做任何赢利保證或風險擔保的承諾,也不得以期貨公司的名義設立服務網點或提供集中交易的場地。

如果客戶決定以書面或口頭方式與居間人或其他人員訂立有關委托下單或收益分成等任何約定,期貨公司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十二)知曉投資者信用風險信息管理的有關規定

客戶應當知曉國家關于建設社會信用體系的總體要求和内容、中國證監會關于證券期貨市場誠信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以及中國期貨業協會關于投資者信用風險信息管理的規定。

當客戶出現投資者信用風險信息管理制度中所列信用風險情形時,客戶同意期貨公司将此類信用風險信息報送至中國期貨業協會行業信息管理平台,并同意由中國期貨業協會按照投資者信用風險信息管理制度使用和管理此類信用風險信息。

客戶具有查詢本人/本機構信用風險信息及對本人/本機構信用風險信息提出異議的權利。